早餐补助政策
学校早餐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每天早上6:40前,在学校长江路、阳光路、虞城校区任一餐厅窗口就餐的前700名学生。
补贴标准:每人每天早餐支付的第一笔费用进行补贴,最高补贴额度为5元,若实际消费金额低于5元,则按照实际消费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补贴。
发放频率:对于参与活动频率未达到当月总天数20%的参与者,将不再发放早餐费用补贴。
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营养早餐补助政策
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1.5元提高至每生每天3元。
受益学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6300余名。
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按1:1配套。
一线环卫工人早餐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每人每日早餐补助标准提高到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