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条添加剂使用标准

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其最大使用量如下:

L-半胱氨酸盐酸盐:

面粉处理剂,最大使用量为0.3 g/kg。

丙二醇:

稳定剂和凝固剂、抗结剂、乳化剂、水分保持剂、增稠剂,最大使用量为1.5 g/kg。

丙酸及其钠盐、钙盐(包括丙酸、丙酸钠、丙酸钙):

防腐剂,最大使用量为0.25 g/kg。

单辛酸甘油酯:

防腐剂,最大使用量为1.0 g/kg。

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包括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

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最大使用量为0.05 g/kg。

此外,对于挂面,按规定是不用添加防腐剂的。

建议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