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货芹菜被罚款
陕西榆林一家个体户因售卖5斤芹菜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6.6万元的案件受到了广泛关注。据报道,当事人于2021年10月购进7斤芹菜,售出5斤,另2斤被市场监管机关提取进行抽样检查。约一个月后,当事人接到检验报告,称该批芹菜检验不合格,要求提供进货票据。由于票据丢失、不能说明货源,市场监管机关遂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20元,并处罚款6.6万元。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规定,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在这个案例中,虽然芹菜的具体货值金额未明确提及,但由于罚款金额高达6.6万元,且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现行法律条款对其进行处罚。
这个案件引发了公众对“过罚不当”的质疑。有评论指出,罚款金额与涉案金额(20元)相比显得过重,且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罚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主观恶意。此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存在“以罚代法”的现象,也是公众关注的焦点。
综上所述,进货芹菜被罚款的情况主要涉及《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案件具体情况的考量。建议相关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务必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妥善保存进货凭证,以减少类似风险。同时,公众和相关部门也应关注执法的合理性和公正性,避免“过罚不当”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