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有哪些?

2017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详解

一、招生对象

2017年在职研究生招生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结业证书的人员;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毕业证书,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招生专业

2017年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涵盖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具体专业设置由各招生单位根据自身学科特色和市场需求自主确定。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招生对象要求;

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职研究生学习;

3.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

4.部分专业对考生学历、工作年限等有特定要求,具体要求由各招生单位根据专业特点确定。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报考专业、提交报名材料等;

2.现场确认: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身份证等;

3.准考证打印: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为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

五、考试科目

2017年在职研究生考试科目包括:

1.公共课:政治、英语;

2.专业课:根据招生单位专业特点,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六、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部分专业对考生学历、工作年限等有特定要求,录取时需满足相应条件;

3.招生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专业实施差额复试。

七、学制与学费

1.学制:一般为2-3年,具体学制由各招生单位根据专业特点确定;

2.学费:根据国家规定和招生单位实际情况,学费一般在每年1万元至5万元之间,具体收费标准由各招生单位制定。

八、毕业与学位

1.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

2.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3.符合国家规定条件,授予相应学位。

九、招生政策调整

1.2017年在职研究生招生政策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招生专业设置,增加了部分新兴专业,以满足社会需求;

2.招生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但不得突破国家规定;

3.加强招生宣传,提高考生对在职研究生教育的认识,引导考生合理选择专业和院校。

总之,2017年在职研究生招生政策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招生流程,提高了招生质量,为广大在职人员提供了更多深造机会。考生在报考时,应充分了解招生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专业和院校,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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