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条无标签法院判决十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如果经营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在以下案例中,法院均支持了消费者要求十倍赔偿的请求:
案例一:
张先生购买的商品没有符合规定的中文标签,法院最终判决商家退货退款,并且支付张先生赔偿款95968.3元。
案例二:
王某购买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法院支持王某要求某生鲜专营店赔偿1658元的请求。
案例三:
刘姬明购买的商品标签不存在影响食品安全的瑕疵,法院不支持刘姬明要求支付食品价款十倍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案例四:
林某购买的商品无中文标签及生产者名称、地址、成分、配料表,法院支持林某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因此,如果消费者购买的面条没有中文标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支付所购价款十倍的赔偿。建议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及时联系商家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